古树名木是自然和祖先留给我们珍贵的、文物性的自然文化遗产,它客观记录和反映了历史发展和自然界的变迁,承载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,体现了文明古国的文化传承,是生态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依法保护古树名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根据《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》等相关规定“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,稀有、珍贵树木,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,均属古树名木,其他树木树龄在八十年以上的,纳入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库”。
为更好地了解我区古树名木资源状况,我区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鉴定项目,现将我区范围内经鉴定具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、有纪念意义的树木和稀有珍贵树木、以及树龄在八十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共62株,确认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批保护的古树名木,予以公布。
公示时间: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6日
联系单位: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单位地址: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1栋3楼
电子邮箱:cgzhzfj_lyk@szss.gov.cn
联系人:郝工 0755-22101477
附件: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批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备资源一览表
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
2022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