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省、市“百千万工程”工作要求,保障乡村振兴项目落地,我局组织编制了《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安村农业园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》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本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示如下:
一、规划设计条件情况
本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大安村何兴围村小组。
DK-01用地面积18202㎡(2000-115坐标),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(M1),容积率3.0,总建筑面积54606㎡。DK-02用地面积1754㎡(2000-115坐标),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(C1),容积率3.0,总建筑面积5262㎡。其它详见图表。
二、公示地点及网站
(一)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大厅
(二)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
(三)http://www.szss.gov.cn/(深汕网)
(四)深圳特区报
三、公示时间
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公示时间为30日,自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9月6日。
四、公众意见征询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。提出意见或建议,应填写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,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供市民下载。
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 (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地址,邮编518200),注明“公众意见”字样。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6日(如邮寄,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文工
联系电话:0755-22106857
联系地址: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(邮编518200)
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
2025年8月7日
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界面